2010-2017年山西公务员考试笔试分数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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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分数线 |
2017 | 报考省级机关职位(含检察院司法警察)的公务员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成绩之和不低于95分,市级机关职位的不低于90分,县、乡级机关职位的不低于85分,国家和省定贫困县、乡级机关职位的不低于80分。 报考党群系统省级机关检察官助理职位的公务员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成绩之和不低于95分,市级及以下检察官助理职位的不低于85分。 报考全省公安机关(不含法医职位)、省监狱管理局系统和戒毒管理系统等人民警察职位(有体能测评要求)的,省级机关职位公务员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成绩之和不低于90分,市级及以下职位不低于75分。其中,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45分。 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的公务员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成绩之和不低于85分。 |
2016 | 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总分不低于95分,市级机关职位的不低于90分,县、乡级机关职位的不低于85分,国家和省定贫困县、乡级机关职位的不低于80分。
报考党群系统省级机关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总分不低于95分,市级及以下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的不低于85分; 报考省级司法警察职位(有体能测评要求)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总分不低于90分,市级及以下司法警察职位的不低于80分。 报考行政机关省级人民警察职位(有体能测评要求)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总分不低于90分,市级及以下人民警察职位的不低于75分。 |
2015 | 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总分不低于95分, 报考市级机关职位的总分不低于90分, 报考县、乡级机关职位的总分不低于85分, 报考国家和省定贫困县、乡级机关职位的总分不低于80分。 报考省级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有体能测评要求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总分不低于90分;市县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总分不低于75分。 |
2014 | 1、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报考省级机关(单位)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分95分;报考市级机关(单位)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分90分;报考县、乡级机关(单位)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分85分;报考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困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县、乡级机关(单位)以及山西省公安厅直属第一、第二、第三公安局,各市、县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机关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分80分。 2、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职位,除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各报考层次最低合格分数线外,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3、报考省委老干部局汾东公寓管理处和劲松公寓管理处职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90分。(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2+专业科目成绩)。 |
2013 | 报考省级机关(单位)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分95分; 报考市级机关(单位)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分90分; 报考县、乡级机关(单位)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分85分; 报考市、县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职位和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困县的县、乡机关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分80分。 |
2012 | 报考省级单位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分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分。 报考市级单位职位(不含各级公安机关、省监狱管理系统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分9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分。 报考县、乡级单位职位(不含各级公安机关、省监狱管理系统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分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5分。 报考各级公安机关、省监狱管理系统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分8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分。 |
2011 | 报考省直机关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总分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报考市级机关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总分不低于9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 报考县级机关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总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 报考基层公安、监狱机关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总分不低于8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0分。 |
2010 | 省直单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单科最低分数线为55分,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105分;市直单位相应的两个"最低"分别为50分、100分;县乡单位为50分、9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