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27人公告(2)

发布时间:2018-07-01 10:13:59     来源:山西人事人才网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 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报考者报名信息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现场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进行报名。

(三)理论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等待电话通知。

2. 笔试内容:包括法学理论基础(含执行法律知识)、公务员公共课目。

3. 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时间 120 分钟。

4. 笔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5.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按1:3的入围比例确定综合面试人员。

6.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面试成绩。

7. 面试名单及地点等详细信息请关注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www.hjrlrc.com)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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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综合面试

1.面试工作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面试内容包括举止仪表及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3.面试方式分抽题回答、现场提问等。

4.按照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录取27名,当场公布成绩。

5. 通过进行计算机录入测试,当场宣布录取人员。

(五)政审

综合面试成绩前 27 名进入政审工作。重点考核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按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 公示

体检、政审通过后,最终确定录用的人员将在万柏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八) 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万柏林区人民法院委托的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中属于应届毕业生的,须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后方可签订合同;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材料证明材料。所有拟录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九)培训

对拟聘用的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间,仅发放基本工资1800元/月,不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过后,工资为28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住房公积金)年底根据考核情况适当发放绩效奖金。

五、工作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

六、注意事项

(一) 按招聘岗位数 1:1 的比例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若出现综合面试成绩同分的,按笔试成绩先后顺序,高分者录取。

(二) 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 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 咨询电话

有关招聘信息,可咨询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部。

电话:0351—5686108 15525487788(微信同步)

本公告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原公告名: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2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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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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