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02 09:42:39 来源:中北大学
4、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满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报省教育厅审核。
5、办理聘用手续
省教育厅将专项招聘工作主要环节有关情况和审核后的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批复,省编办备案,学校人事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六、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七、联系方式
电话:0351-3924993
邮箱:rsk@nuc.edu.cn
中北大学
2018年6月30日
附件:
附件1:中北大学2018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
附件2:中北大学2018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
原公告名:中北大学2018年专项招聘博士研究生及国内外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公告
责任编辑(车小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