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常识之宪法二十二

发布时间:2013-12-16 10:33:29     来源: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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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中,宪法也是常考考点,但是大多数考生对宪法可谓望而却步。中公教育团队针对宪法的知识点,总结归纳出易考考点,并对宪法中的几个重点问题进行分析。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5、检察官的义务和权利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以下简称《检察官法》)规定,检察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①严格遵 守宪法和法律;②履行职责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不得徇私枉法;③维护国家利 益、公共利益,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④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⑤保守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⑥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2)检察官享有下列权利:

①履行检察官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

②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③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④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⑤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

⑥参加培训;

⑦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⑧辞职。

6、检察官的条件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 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1)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②年满二十三周岁;③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⑤身体健康;⑥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 或者高等院校非法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2)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责任编辑(车小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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