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务员报考指南:面试前资格复审需要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14-01-06 12:19:26     来源: 山西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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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前,由各招录机关在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组织资格复审。

凡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报名注册的信息严重不符、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山西公务员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行政党群机关)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证明)。

5、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存放机构)。

6、职位要求获得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和“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登陆6677365.com,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3)。其中服务地考核意见栏,由所在地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部门意见栏,应由市以上的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省人社厅或团省委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或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学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9、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考生,须由有关部门出具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

10、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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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车小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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