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西事业单位考试民法: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问题

发布时间:2015-04-24 10:25:56     来源:中公教育研究与辅导专家 师晛

民法相关知识点一直是全国事业单位考试常考科目,在考试中所占分数比重较大。考生对于民法学相关知识点的准确理解和把握,可以说决定着法律部分题目的得分率以及整个考试的成败。分析近年来事业单位考试民法部分的题目发现,考题限于常规考点,难度不大。因此,考生在备考时只要准确把握民法部分各个知识点,大部分题目就可引刃而解。民法中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考查频率较高,考生需着重理解备考次部分内容。以下对民法中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做以梳理,希望能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自然人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以自然人的年龄与精神状态为标准,将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类。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1)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2)《民法通则》第13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无民事行为能力

(1)《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民法通则》第13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例题】赵某十五岁,从小天赋异禀、智力过人,有很强生活自理能力,先就读于广州某名牌大学,多次获学校奖学金。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赵某( )。

A.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解析】本题答案为B。《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赵某天赋异禀、智力过人但年龄为十五周岁,属于未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本题答案为B。

【例题】在我国,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位主要生活来源的,应视为( )。

A.限制行为能力人

B.无行为能力人

C.完全行为能力人

D.部分限制行为能力人

【解析】本题答案为C。《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本题答案为C。

文中总结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问题,并列举了两道道题目让考生清晰认识考试对于此部分内容的的考察方式,希望能对考生把握此难点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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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草记英雄)

标签: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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