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05 18:42:34 来源:吉县人民政府网
根据《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医疗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精神,将面向社会为我县乡镇卫生院招聘20名医疗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大中专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共招聘20名乡(镇)卫生院医疗工作人员(要求在村卫生室服务不低于5年),为财政拨款事业编制。(详见招聘岗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和专业(含方向)条件;
(五)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录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2、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须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学历)。
3、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类类同。
4、具有中等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且具有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证、距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人员(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都可以报考。有中医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证的可不受学历限制。
5、工作经历、年龄、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的规定外,均以报名开始日为截止日期。
五、招聘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现场报名、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7年6月5日)
通过吉县政府网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的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招聘的方法步骤、组织领导、纪律要求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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