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18 18:57:07 来源:广灵县人民政府网
为了缓解我县公安、交警、法院、检察院等单位以及农村、社区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的聘用人员,从事辅助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计划:
1、公安、交警辅警66名(女18名):
(1)公安辅警46名(女15名)(其中定向大学生公益岗人员20名,限男性。本公告所指的“大学生公益岗”人员专指广灵县2010年、2011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聘用、现仍在岗的大学生公益岗人员,下同。如此类人员主动放弃这次应聘,公益岗合同到期后不再续聘,本人自主择业);
(2)交警辅警20名(女3名)(其中定向大学生公益岗人员9名)。
2、县社会服务管理指导中心2名(定向大学生公益岗人员1名);
3、法院辅勤9名(女2名)(其中定向大学生公益岗人员3名:女2名、男1名);
4、检察院辅勤8名(女1名)(其中定向大学生公益岗人员3名:女1名、男2名);
5、公安消防大队15名:
(1)专职消防队员12名(限男性)(其中定向大学生公益岗人员6名);
(2)文职队员2名(其中定向大学生公益岗人员1名,限女性);
(3)消防司机1名(限男性)。
6、司法局社区矫正辅助人员10名(其中定向大学生公益岗人员7名);
7、农村、社区186名(其中定向大学生公益岗人员82名)。
(二)招聘人员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的身份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聘用人员;
2、所聘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聘用合同。首期合同三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
3、受聘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县政府已聘用同类人员的待遇执行。
4、聘用人员参加企业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二、招聘条件
1、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政治过硬,责任心强,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复转、退伍军人报考辅警和消防岗位,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截止2017年8月10日前具有广灵县户籍((((含入学前为广灵县户籍);
6、辅警、消防队员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身高:男1.68米及以上,女1.56米及以上;
7、消防司机要求男性,年龄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高中文化程度,驾驶证B1以上,有在本县驾驶消防车的工作经历,政审合格;
8、政法机关设岗单位聘用一年以上的临时人员应聘本单位岗位,对学历、年龄、户籍、身高等不作要求;
9、大学生公益岗人员应聘各岗位,对学历、年龄、户籍、身高等不作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纪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生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3、受处分期间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学籍、公职的人员;
4、参加反动组织、集会、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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