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22 14:21:20 来源:忻州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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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为保德县人民医院、保德县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保德县政府网、保德电视台、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发布。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名额
本次拟为保德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10名、保德县中医院招聘工作人员5名,招聘单位均为差额事业单位。招聘的具体岗位、名额等详见《保德县2017年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要求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9年10月10日至1982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
2、户籍要求:2017年 10 月10日前的保德县现籍。因上学原因毕业未迁回保德户籍的,需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服务所在地视为户籍所在地。
3、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医学检验(士)及以上相应资格证的放宽到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征集地为保德县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文件规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岗位到2017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5、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具体资格条件等详见《保德县2017年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责任编辑(草记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