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03 20:34:51 来源:运城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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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运城市教育局直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和数额
运城市教育局直属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见《运城市教育局直属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品行;
④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⑤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⑥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11月5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11月5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⑦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11月5日为截止日期。
责任编辑(草记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