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13 10:44:18 来源: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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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等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5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5个岗位共5人。
三、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有国家承认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者。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职教事业,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职
业道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6日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附招聘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到正式聘用期间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11月6日为截止日期。
责任编辑(车小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