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02 09:36:34 来源:繁峙县人民政府网
>>>近期山西公职考试信息汇总
为切实解决繁峙经济技术园区管理委员会和繁峙县招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和“招商服务中心”)人才紧缺问题,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深化开发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实行“三化三制”的指导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27号)和县委组织部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繁峙经济技术园区管理委员会和繁峙县招商服务中心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实行“三化三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繁人社发〔2017〕8号)精神,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拟为园区管委会和招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繁峙县人民政府网(www.fanshi.gov.cn)发布。
三、招聘单位、性质、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的单位有2个,单位性质均为全额事业单位,招聘名额10名。具体单位、名额、岗位等详见《繁峙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资格条件见《繁峙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资格条件
1、户籍要求:2017年11月1日前的山西省户籍。因上学原因毕业未迁回山西省户籍的,需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户籍迁出地证明)。
2、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9年11月1日至1982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4、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山西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执行。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聘用到事业单位试用期不满的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现在校就读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予聘用。
以上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责任编辑(草记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