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5 09:33:40 来源:河津人民政府网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解决我市医疗卫生系统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43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河津市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已经运城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并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xhj.gov.cn发布。现将招聘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差额事业编制医疗卫生岗位43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河津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3、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医疗卫生岗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以后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存放证明及报名条件所需要的其它相关证件(已参加工作的需持现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档案现在河津市人才中心存放的可不出具档案存放证明)。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一张。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本人填写《河津市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现场照相。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报考材料应真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不论何时,取消一切资格。
3、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9日(23日、24日不受理,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4、报名地点:河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5、咨询电话:河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359-6310336
四、声明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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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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