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09 17:08:19 来源:万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招聘100名警务辅助人员,派遣至太原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工作。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正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聘用原则
二、报考条件
(一)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山西省户籍(定向古交市户籍女15人,男5人),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10日;男性身高在1.75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5以上;
4、应届大学毕业生、公安监所管理以及法律专业毕业、退伍军人、有在监管场所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公安英烈、因公牺牲公安民警配偶子女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可适当放宽条件;
5、身体健康,无纹身,五官端正,口齿伶俐,反应敏捷,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1.0,无色盲、无重听;
6、具有基本的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技能。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工资待遇及保险
1、试用期2个月,工资2000/月,试用期从正式上岗工作开始计算。
2、试用期满后,月工资2200元(含绩效考核工资)。
3、保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及商业补充意外伤害险。
四、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形式。被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与第三方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以劳务派遣方式向太原公安局监管支队派遣警务辅助人员,合同期限为三年,三年后视工作实际情况可续聘。
责任编辑(友兮酒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