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太原赴长三角地区高校(同济专场)招聘133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21 18:36:38     来源:太原市人社局网站

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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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太原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要求,为大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实施,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太原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并发〔2018〕2号)精神,现拟赴长三角地区高校(同济专场)举办人才招聘活动。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太原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并发〔2018〕2号)精神,结合太原市与同济大学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促进地方资源优势与高校人才优势相结合,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构建科学、开放、高效的体制机制,加大引才力度,广揽各方人才,共同开启建设文明开放富裕美丽太原的新征程。

二、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总计1336个,事业单位386个、企业单位950个(详见附件)。

四、报名条件

事业单位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品学兼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年龄要求在 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年龄要求在 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的年龄要求在25周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本次专项招聘以引进人才为主,专项招聘范围为全日制博士、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一流大学和国家重点高校的全日制应往届硕士研究生、急需紧缺专业的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一流大学和国家重点高校的全日制应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六)2018届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并通过论文答辩,获得相应博士、硕士学位;留学人员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博士、硕士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七)有失信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受过党(团)纪律处分,或有回避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八)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和学历及其他要求。

企业单位报名条件:

详见招聘岗位表。

责任编辑(友兮酒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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