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22 21:42:52 来源:和顺县人民政府
为加强全县煤炭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经和顺县人民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煤矿、储洗煤厂(场)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人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共招聘14人,其中:煤矿安全检查管理组12人,储洗煤厂(场)安全检查管理组2人。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无违纪违法行为,具有晋中市户籍。
2、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胜任煤矿、储洗煤厂(场)安全检查管理和行业指导工作,适宜男性。
3、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煤炭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在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在煤炭管理部门工作满5年以上。
4、在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并取得A类《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在煤炭管理部门工作满5年以上并取得工程师(含注册安全工程师)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储洗煤厂(场)安全检查管理组岗位人员(岗位4),如没有煤矿安全生产A、B类岗位合格证,须具有储洗煤厂(场)安全管理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
岗位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4、现役军人;
5、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薪酬待遇
1、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由县煤炭工业局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三个月。
2、煤矿安全检查管理组组长月工资10000元,副组长月工资9000元,组员月工资7000元;储洗煤厂(场)安全检查管理组岗位月工资5000元。按照《和顺县煤矿、储洗煤厂(场)安全检查管理组考核办法》考核兑现。
3、聘用人员聘用期内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招聘领导组在和顺县电视台、和顺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shun.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责任编辑(友兮酒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