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18 11:48:13 来源:朔州区人民政府
为全面实施我区高中教育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安置、接收和选招部属及省属师范大学优秀公费师范毕业生,以充实朔城区一中高中教师队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山西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102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18】24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安置、接收和选招名额
本次安置、接收和选招高中教师共30名。
二、工作原则及步骤
本次安置、接收和选招工作坚持先安置、接收,后选招的原则,分步进行。
1、首先安置本区生源的2018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山西省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2、接收本市生源的2018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3、剩余名额选招本市生源的山西省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三、安置、接收和选招范围及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能自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等6所部属师范大学及山西省属师范大学朔州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且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学科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4、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身心健康,能够胜任高中教
育教学工作。
四、安置、接收和选招程序及办法
(一)选招程序
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考核、确定安置接收和择优签订协议、签订聘用合同。
(二)安置、接收和选招办法
安置、接收和选招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安置、接收和选招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发布公告
在朔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朔城区一中网、朔城区一中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媒体发布,进行广泛宣传。
2、公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本人根据对口专业的要求填写《朔州市朔城区安置接收和选招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现场报名时提交身份证、学生证、普通话测试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业成绩登记表》,《教育部电子学籍注册登记表》,院校出具的《学生在校现实表现材料》。
网上报名者面试时提交上述材料。
属于本区生源的安置毕业生,领导组办公室责成专人联系报名,落实是否愿意接受本区安置。
报名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安置、接收和选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按照统一制定的资格审查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报领导组批准。
4、面试
经资格审查后,对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以试讲形式进行。试讲时间每人不超过15分钟。
面试讲课科目以报名学科为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细则另定)。
面试成绩低于70分,属于安置和接收的毕业生,可调剂到本区其他学校;属于选招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五、聘用办法
(一)考核、体检、公示
经面试择优拟定的毕业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核;在区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考核、公示、体检如出现不合格者,以成绩递补。
(二)安置、接收、确定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属于安置和接收的毕业生,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安置到区一中或其他学校。属于选招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
确定聘用时如出现本人自动放弃退出,以成绩递补。
(三)签订聘用合同
一经确定聘用,由区教育科技局、区一中(或其他学校)与新聘教师签订就业协议。报到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五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属于安置和接收的调剂到其他学校;属于选招的予以辞退。
按照国家及省对公费毕业生的相关要求,服务期限为10年以上。
(四)实习、培训
由朔城区一中(或其他学校)具体安排岗前培训及跟班实习。
六、工资及福利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列入全额事业编制。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安置、接收和选招工作坚持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做到公平、公正,成立朔城区安置、接收和选招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梁耀文(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魏良繁(区人大副主任)
赵子平(区政协副主席)
成 员:马 克(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局长)
徐增祥(区编办主任)
周庆山(区财政局局长)
闫泽亮(区教育科技局局长)
冯如平(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长)
谭富德(区一中党委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科技局,办公室主任闫泽亮(兼),成员从人社局、教育科技局抽调。
八、此方案仅限于本次选聘。
原公告名:朔城区安置、接收和选招2018届部(省)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车小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