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09 17:23:36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执行队伍建设,充实执行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聘用制执行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为7名,岗位性质为聘用制执行辅助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年满22周岁至30周岁(1996年--1988年出生的);
5、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6、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团队意识;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治安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道德品行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执行辅助人员工作的情形。
责任编辑(小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