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21 19:56:58 来源:朔州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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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为医疗集团招聘医护人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单位性质、名额及岗位
三、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怀仁县政府网站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 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2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医疗卫生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3.专业要求:报考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硕士、博士毕业生专业须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学历和学位所学专业一致。
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岗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晋办发【2017】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编制内在职人员均不得报考。
现在校就读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试用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得聘用。
以上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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