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马克思主义哲学之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

发布时间:2018-05-25 18:17:48     来源: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

山西三支一

扶考试

>>>近期山西公职考试信息汇总

>>>山西三支一扶考试面试试题模拟汇总

>>>山西三支一扶考试考试试题模拟汇总

>>>山西三支一扶考试每日一练模拟汇总

>>>山西三支一扶考试公基模拟汇总

【导语】三支一扶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点很多,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为考生们准备了相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每个考生的三支一扶考试。

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包括两方面内容。第一,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这一原理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物质决定意识。二是意识具有能动作用。

我们具体来看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在唯物论开篇我们就学习过了物质与意识各自的定义,我们说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它是不依赖于意识又能为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而对于意识而言,从它的产生来看,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从它的本质来看,意识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主观映像,它是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的映像,人脑是产生意识的物质基础,产生意识的源泉是客观事物。从两者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先有了客观存在之后,意识才相应产生,倘若客观存在发生变化,那么意识也会相应变化。由此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物质决定意识。

意识又具有能动作用表明意识能够反作用于客观事物。意识能够反映客观事物,它能通过指导实践改造客观物质世界。正确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错误的意识对事物的发展起阻碍作用。正确的意识与错误的意识区别在于是否如实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

责任编辑(刘慧娟)

相关文章推荐
考试日程
重点推荐
视频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