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26 11:12:43 来源:高平人民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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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缓解我市人才紧缺现状,根据晋城市《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吸引人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经高平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为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一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才办法
1.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受专业、名额限制,经考核、体检合格后,结合所学专业在我市市直空编事业单位聘用。
2.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如果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引进人才名额时,经考核、体检合格后,在所报单位聘用;如果报名人数多于岗位引进人才名额时,需进行面试。
二、引才名额
本次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受名额限制。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6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高平市2018年公开引进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岗位名额及专业要求一览表》(附后)。
三、引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不限国籍、户籍;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的其它要求;
7.身体健康。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2018年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尚未领取证书,现场确认已通过人员,可视为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不得报考;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高平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的时间计算,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8年6月为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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