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08 22:11:14 来源:屯留人民政府网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共计18个单位160人,其中管理岗位14个,专业技术岗位146个,全部为全额事业人员。
(一)招聘管理岗位的单位: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金融工作办公室、西流寨开发区管理中心、经济信息中心、新闻采编中心、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中心、煤矿安全纠察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二)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单位: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服务业调查队、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水土保持监察站、教育系统、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环境监测站、文化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城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
详情见《屯留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附件1),以下简称《简章》)。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遵守纪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严格按照《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附件2)
6、年龄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放宽至35 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等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且具有医师(助理)执业资格,报考乡镇卫生院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报名起始日为截止日。(具体要求详见《简章》)。
7、本次招聘名额中,教育系统小学教师中的6个岗位作为“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详见《简章》)。
“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的招聘对象:
⑴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⑵“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取得《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
⑶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仍在职的人员;
⑷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受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⑵在各级公务员报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中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⑶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⑷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⑸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⑹已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且规定了服务期限内不得流动,现仍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⑺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不得报考;
⑻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起始日为截止日。
三、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以屯留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为准。
网址为:屯留县人民政府网(www.tunliu.gov.cn)。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屯留县职业中学
4、考试费用:100元/人。考试收费参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标准执行。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和城乡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报考者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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