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运城盐湖区纪委监委选调20人(面向全区)(2)

发布时间:2018-06-19 15:54:08     来源:中共运城市盐湖区委组织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和刑事处罚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的;

5、与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回避亲属关系的,以及其他在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的方法与步骤

此次选调共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8个步骤。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持报名呈报材料(附后)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到区委组织部报名。介绍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同意报考的意见等内容。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在开具同意报考介绍信时,要对涉及到报名资格的信息进行初审,符合报考资格的方可开具同意报考介绍信。

2、资格审查

区公开选调领导组办公室按照选调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报名人数与选调名额达不到3:1比例时,依次减少选调名额。

责任编辑(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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