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31 09:11:14 来源:运城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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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我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以廉为基的标准,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范围及名额
此次公开遴选工作,在各县(市、区)公务员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不含垂直管理单位)科级以下(不包括科级)工作人员中进行,遴选名额共计10名。
二、条件与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坚定可靠;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和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工作认真细致,勤奋吃苦,原则性强;
4、文字功底扎实,善于总结提炼,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工作经历(2016年6月4日前参加工作);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等次);
7、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8、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4日以后出生);
9、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10、身体健康;
11、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人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试用期的;
5、与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回避亲属关系的,以及其他在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的方法与步骤
此次遴选共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8个步骤。
1、报名
本次遴选采取到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或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具同意报考介绍信。各县(市、区)在开具同意报考介绍信时,要对涉及到报名资格的信息进行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方可开具同意报考介绍信。
2、资格审查
市纪委监委按照遴选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公开遴选领导组办公室进行复审。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遴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达不到5:1比例时,依次减少遴选名额。
3、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基本理论和文字写作能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得分,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确定面试人员前,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者相加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遴选名额1.5: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果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责任编辑(小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