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30 09:48:45 来源:兴县人民政府网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奖惩等情况进行考核。
(十)聘用期限及待遇
招聘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每个聘期为3年,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与派遣服务机构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劳动关系,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报考其他岗位。
合同期内,用工单位定期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派遣服务机构备案,作为继续聘用的有关依据,不胜任者退回派遣服务机构,由派遣服务机构解除其劳动关系。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每月工资2000元+单位年度考核奖,列入县财政预算,并予以缴纳五险一金,单位应缴部分由县政府从财政资金中解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世庆(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张新春(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赵一政(政府副县长兼公安局局长)
成 员:裴文杰(政府办主任)
张玉平(人社局局长)
张建平(财政局局长)
薛探平(编办主任)
白永兵(扶贫办主任)
田保玉(文物旅游局局长)
王憨迎(环保局局长)
马兴勇(蔚汾镇党委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张玉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人社局副局长刘利忠兼任。
六、工作要求
1、县招聘领导组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严密有序进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研究对策,及时研究解决。
2、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3、其它未尽事宜,由领导组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有关规定研究处理。
兴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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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