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24 10:07:55 来源:吕梁人才网
2018年吕梁市公安局巡防协警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体能测评定于2018年4月2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按笔试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以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选,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体能测评,人数达不到1:5的按实有人数全部进入体能测评。本次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共计195人,其中男150人,女45人 (名单附后)。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4月28日
地点:吕梁学院(恒大华府对面)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等执行。具体项目和标准为:
男子:10米×4往返跑≤13〞1
1000米跑≤4ˊ25〞
纵跳摸高≥265厘米
女子:10米×4往返跑≤14〞1
800米跑≤4ˊ20〞
纵跳摸高≥230厘米
体能测试有一项不合格的即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体能测试成绩当日现场公布。
体能测试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并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四、注意事项
(一)进入体能测评的考生于2018年4月28日上午6:20前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凡迟到15分钟者视为放弃。
(二)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测评资格。
(三)参加体能测评考生考前须自行熟悉测评项目和规则,加强锻炼,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体能测评当天自备运动衣和运动鞋,禁止穿跑鞋。
(四)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须在体能测评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在体能测评过程中,考生本人感觉身体不适的,可随时退出体能测评,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测评时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缓测。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七)体能测评成绩现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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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8年4月19号
原公告名:2018年吕梁市公安局巡防协警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体能测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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