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05 09:57:55 来源:长治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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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长治市市直党群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18人)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中共长治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18年长治市市直党群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工作,为9个市直党群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1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试
1.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报考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市新闻中心和市计划生育协会的考生,需在面试环节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参加业务适应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竞争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限定。
2.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2名以上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如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由用人单位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将在原报名平台上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面试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考察人员名单等内容。
考察和体检
1.考察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用人单位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5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适当降低考察比例。对全部考察人选考察后,因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将不再递补。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考察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工作表现、需要回避的情况以及干部人事档案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报考者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报考者的实际情况。
2.体检
体检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
责任编辑(小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