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12 15:53:19 来源:古交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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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解决我市高中教师短缺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科教师结构不合理问题,根据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并人社发〔2012〕33号),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33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初中和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名额(100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0名,初中教师23名,小学教师57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设33个“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达3:1的,将合并到指定的的非专门岗位中。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 恪尽职守,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五官端正;专业知识扎实,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含6月12日)。
(四)学历:报考高中教师和初中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上述岗位2018年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五)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名时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未按时提供的,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
(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条件: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及以上),服务地为山西省且现仍在职的人员。
入伍前为古交市户籍并已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七)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征得本单位同意(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征得主管部门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
责任编辑(刘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