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12 16:42:59 来源:怀仁县人民政府网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为怀仁县中小学招聘教师7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单位性质、名额及岗位
三、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怀仁县政府网站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 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1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研究生的本科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
3.专业要求:所报考岗位须与专业一致。
4.资格要求:具有所报学科相应及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限)。
5.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岗的人员。
责任编辑(刘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