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石楼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01 09:49:20     来源:石楼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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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的健康扶贫工作,切实解决基层卫生系统人员短缺的问题,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名额为40名(详见附件1)。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出现缺额时,则核减的岗位直接调整到同类岗位面向社会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8年应届、往届大学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72年6月1日以后出生,50周岁及以下为196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和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8年6月1日为截止日期。

责任编辑(云尚)

标签:医疗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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