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26 19:44:07 来源:黎城人民政府网
根据《黎城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现公布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名单,详见:《黎城县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7月2日-3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5:00—17:30
地点:黎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二、考生携带资料
请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具体需携带以下资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非应届毕业生)原件、复印件各1份;
4.报考教师岗位的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报考教师岗位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待认定后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主持、播音岗位的需提供一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6.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无违纪、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在企业工作的提供所在企业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本单位及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由复审人员留存证明原件;
7.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证明中要明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在校表现、毕业时间及毕业时可取得的学历(或学位),由复审人员留存证明原件;
8.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003、004号岗位”考生需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计划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团省委盖章,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由复审人员留存证明原件;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需提供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审人员留存退伍证复印件1份、证明原件;
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由复审人员留存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开始前,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要求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面试开考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面试之前,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考生。
4.面试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黎城县人民政府网。
咨询电话:0355—8595562
黎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
原公告名:黎城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公告(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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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慧娟)